第215章 (第1/3页)
防盗章24时替换陆凤扑了个空, 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 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 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 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 陆凤回头, 吓了一跳, 乍一眼看, 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 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 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 身上的气质, 一模一样。冰冷的, 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陆凤只得点头道:“是。”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陆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岚风道:“城主,你会来找他。”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凤的,却不知在陆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可千万不要看偶像效应。陆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秀才不出门便知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陆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陆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陆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陆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陆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下无双的剑法!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下无双的高手。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陆凤答道:“已是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叶孤城傲然道:“外飞仙。”陆凤喃喃道:“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装逼如风get√。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一剑的人来,这样的冷是应该的。他道:“你找我来有事。”陆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陆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他知道陆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公鸡。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陆凤道:“怎么不认识。”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凤恍然大悟。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陆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司空摘星!陆凤的眼睛在发亮。陆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陆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当然是为了打脸呀!陆凤回到京城,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反而是找了家店,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然后换了身衣服。陆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凤!陆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陆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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