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修真时代

《反转修真时代》

第四百六一章 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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戟,古显贵之家,皆立戟于门,以示官勋,是兵器而兼为仪仗,又名方天画戟,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鞭,为短兵之一种,单双软硬之分,铁鞭为六角形,有的鞭首联缀一条短铁链,系两节铁棍,称做联珠双铁鞭,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

还有一种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时,可以收小握于一手之,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于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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锏,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连把约长四尺,因形似简故名,其无刃,每距六七寸有节者,名竹节锏;自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锏。

锏无单用,法重双行,有雌雄锏鸳鸯锏之名。

挝,亦为古兵杖之一,形式特,长一丈三尺,柄端安一大拳,拳握一笔,纯以铁制,其重量不亚于斧銊,旧式仪仗时见之,此器非猛勇之人,不得其用。

骨朵,本名胍肫,这种兵器,类似锤头,木柄安装一个蒜头或蒺形的重铁器,凭藉重力锤击敌人。

飞爪,仅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节。

第四百六一章 兵器 (第2/3页)

之利,不足以挡箭,于是盾牌之法出,因此盾牌又叫做挡箭牌,护身御敌,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

斧,不但是兵器,而且可为刑罚之具。

刑书有五刑,第四刑曰斧銊,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

其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每节小机括,亦有弦索通于总索也。

飞爪抓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敌挣奔则愈深,万难逃脱。

棍,其由来已久,古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御敌,山间树木丛杂,随处皆是,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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