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救世主

《官方救世主》

第一百一十四章 死手

上一章 简介 下一页
最新网址:m.wushuzw.info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你得看生死状是怎么写的。

按传统那样:我和谁谁比武较量,拳脚无眼生死有命。若意外死于谁谁手,家属后人不得寻仇滋事,否则吾于酒泉不瞑矣。

这么写肯定不行的嘛,你以为你的命是你自己哒?天真,赚俩哔钱都给谁上税心里没点哔数?

生死状也是要与时俱进的嘛,就像我们这次挑战子威,协会方面就为我们准备好了非常合适的生死状,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我…我走了,要去很远得地方,你们不要找我,也不要想念我,不…请先好好的想念我,然后再慢慢的忘记我……最后我想说,我爱你们,最起码爱过你们,我的离开并不是对你们失望,而是对这个世界绝望绝,绝望到看不到方向。所以…我才要有的很远……”

呐~这样的生死状一签,被打死之后直接拖出去喂狗,把生死状往派出所门口一丢,妥妥的中二病发作自己作死,谁也不带追问追查的。

我和西法都签了这样的生死状,所以我们都可以出绝招,下死手。我们又都不甘心死于此战,留下那种遗书,死了都觉得丢人!

西法的攻势凶猛,就像一直被欺负,终于达到极限

第一百一十四章 死手 (第1/3页)

比武较技和打架斗殴的模式类同,区别其实不小。打架斗殴没有什么规则,唯一的限制是对法律的的敬畏理解程度。知法懂法的,下手自然有些轻重,不知法不懂法的或不受法律制裁的,相对就极端一些。这就是为什么熊孩子和精神病下手比一般人狠辣的原因。

而比武较技呢,一般都是要签生死状的,生死状的意义就是在一方被打死后,另一方不必为此负责,也就是从另一个角度使施暴者免除法律的制裁,这样比武双方才能敢于使出权力,反正有生死状在手,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熊孩子和神经病的待遇。

有的人会疑惑,说现在法治社会了,江湖规矩做不得数,生死状不具法律效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阅读官方救世主最新章节 请关注舞文小说网(www.wushuzw.info)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