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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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部落人族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体形壮硕,部落祭司不仅能呼风唤雨,还能给人治病,人们生活的比较舒服。
夜晚大型部落,烛火照耀,体格壮硕的族人欢聚一堂,饮酒吃肉,好不快哉。
中型部落夜晚没那么多人欢聚,各过各的,能吃肉的吃肉,吃不了肉的吃素食。
叶灵发现这种“哪里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放在很多时代都能说通,不论时代多好多坏,总有人会冻死,总有人会饿死。
人大部落有酒有肉都是拼命去狩猎野兽得来的,稍有不慎就给野兽吃了,凭什么给其它小部落。
欠他们的?
小型部落比较惨,经常被各种妖光顾,天寒地冻,食不果腹,朝不保夕。
只是这时代可供比较的途径很少,没有那么多不甘心,死了就死了,无所谓。
能感受到生为人族差别的人,又无法改变现状的,会对现有生活产生不满,有天生怪罪父母的怨言。
父母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世界,我来这世界对这世界意味着什么。
叶灵行走在人族部落,观察人族的夜晚。
路有冻死骨这种事也就是远古初期到中期好过一点,普通人族大范围能过上曾经的神仙生活,饿死的人少一些。
远古时代路边的骨头多数是妖魔吃人剩下的。
第二天,叶灵吞噬洪荒时代力量,继续血洗洪荒,训练小黑。
第599章 血染洪荒 (第2/3页)
收为弟子,一人得道,家人生活变好,其他人要么打猎,要么种植农作物,聊以为生。
哪个时代都一样,好过的很好过,难过的很难过,关键是看有没有希望。
洪荒多以部落为群居,叶灵操纵未来身去大型部族,本体来到中小型部族,为洪荒时代做鲜明对比。
部落时代,住宿条件相当简陋,寒风吹过去,冻死一片,部落条件好的有兽皮盖在身上,条件不好的盖布。
棉花这种东西是在太古期间,昊天主宰人族的时候产生,填充在布里,晚上盖着御寒。
大部落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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