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道修圣系统

《侠道修圣系统》

第670章重赏有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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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一种传说中可以驱动尸体行走的法术,赶尸传说原本只流传在湘黔一带,后来渐渐为外人所知。

赶尸是苗族蛊术的一种,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

蛊有黑巫术和白巫术之分,赶尸属于白巫术。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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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

尸体在六七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一个。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另,赶尸有三赶三不赶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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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一点的黑衣蒙面人,由于躲闪不及,竟被死尸抓住双脚拖进地内生生咬死,武功高一些的黑衣人则闪过一边,持兵仞自卫还击。

召尸术,又称赶尸术。

注解如下: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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