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会说,林凡身为堂堂仙王,为何要跟一只生命周期不过数年的小虫子多来少去?
殊不知,世间万类,品鉴时,按灵属不同,其实评判标准差异却十分巨大。
比方说,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首要看的属性,其实并不是其他,便是悟性。
否则,我那九泉之下的七舅姥爷,它会转生成老鹰来吃我的!
林凡当然没想到,零零七的内心世界居然如此丰富,事到临头还有闲心回想马蜂家族里世代流传的寓言故事。
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看零零七将大家伙儿想出手却不方便出手教训的高茂才好一顿叮咬,误打误撞做了一番替天行道的好事,于是便想代天道度化它一份机缘而已。
“嗡嗡嗡,你,你说的是真的吗?”
“那是自然,甚至,只要你答应听我差遣,我还能帮你的族人在山清水秀的地方重建一个新的家园。”
“嗡嗡嗡,还有这等好事?”
不料想,这小马蜂还挺有骨气,居然以国仇家恨为由,拒绝本仙王的点金之手。
可以,像你这么有原则的小虫,林某倒是第一次见到。
想到这里,林凡不禁愈发动了点化这只倔强小虫的念头。
毕竟,在仙界,不知道有多少蚊虫妖修,为了吸他一口仙尊血,不惜冒着被他的“辟邪神雷”轰杀的风险,也要前仆后继地偷袭他。
正因如此,林凡才觉得,眼前这有骨气的小不点,与那些贪得无厌的恶毒妖修相比,实在是可爱太多了。
“林某乃是仙王转世,自然一言九鼎。”
“嗡嗡嗡,行吧,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样,我黄脚胡蜂零零七,愿唯仙尊马首是瞻!”
“好说。”林凡说罢,掌心处早凝聚起一个灵兽印记,手腕一翻,便将这象征着契约之力的法阵,稳稳地拍到了马蜂勇士零零七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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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文武商汤,后有孔孟老庄,诸子先贤,几乎都是得天地造化的灵巧之辈。再看唐傲雪,柳志玲等妙人,哪个不是在各自领域属于悟性奇佳,聪慧空灵的天之骄女?
否则,空有一身上古血脉,缺乏机缘巧合,她们又哪能这么容易开窍。
而鸟兽虫鱼这类生性愚钝的妖修,品鉴的首要标准,却不是
第一百九十章 收获干将 (第2/3页)
不能说会讲吧,毕竟,我可没那闲心,搁操场里在一大班人目光下跳八字舞。实不相瞒,林某是直接用精神力跟你的意识沟通,所以你才会产生我懂你话的错觉。”
“嗡嗡嗡,原来如此。不过我还是要拒绝!你把我的兄弟姐妹,还有我的女王都灭了,到头来还想我跟你混?不可能!”
不得不说,作为一只强壮的,有节操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马蜂,零零七有着它坚守的底线。你这家伙,虽然眼瞅着比刚才那死肥猪顺眼,可毁家之仇,灭族之恨,可不能是说放就放的!
也罢,要是收服这家伙,以后要是再遇到烦人的蚊蝇,咱也就用不着动不动就开大招清场,用奢侈的地图射炮打蚊子了。
想到这里,林凡果断给零零七的意识里灌输了这么一段信息:
“如果我说,我之前只是把你的族人打晕,并没有杀他们,你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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