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赵王赶走,始皇拜我为丞相

《被赵王赶走,始皇拜我为丞相》

第35章 公孙苍毫,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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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竹为原料而制成。

纸质柔软,浸润保墨。

发墨色,易笔锋。

卷舒虽久,墨终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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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个都是精于剑术,擅长车骑。

毕竟不懂些拳脚,怎么讲道理?

公孙劫此前就曾与他说过,现有的毛笔太过劣质。在竹简上还行,可在纸上就难有笔锋。特别是用以书写佐书,甚为不便。

只是造型与后世有所不同,笔头的毛是在笔杆外圈,而后以漆线牢固。所以笔杆都比较细,有的甚至是以木枝为杆,而且还有些弯曲。

公孙劫这些年都没捯饬过。

一来是没必要,二来是不太懂。

他们全都跑不掉!

是的,长城不是只能用来防守。

在雄主手里,也能用做进攻!

有时提笔想起来,过半个时辰又忘了。

反正能凑活着用,也就没管。

自灭齐结束后,蒙恬就被调至上郡任郡尉。包括李鲜在内,也跟着去当了个县尉。他在上郡厉兵秣马,督造长城,主要就是防范北方胡戎。

秦国伐楚之时,匈奴是趁机南下抢占了河南之地(后世的河套)。秦国也没功夫搭理他们,毕竟光顾着灭楚忘记打匈奴了。

经秦廷商议,决定连接燕赵秦三地长城,届时东西横亘万里。秦始皇看的很远,他要以长城为起点,对胡戎发起反击!

而秦国最擅长的就是进攻!

蒙恬作为边郡郡尉,就是一把手,军政大权几乎皆在他的手上。他虽是以武功闻名,但同样也能躬操文墨。这年头文武不分家,要求的可都是全能。

看看朝堂上的那些博士。

秦始皇提笔着墨。

就在上好的竹纸上而书。

这可是蓝田县的招牌。

显然,蒙恬一直都记着呢。

在用坏很多毛笔后,蒙恬悟了!

就是眼前这支与后世近似的公孙笔。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是谓苍毫!

第35章 公孙苍毫,文事 (第1/3页)

孔子曾言笔则笔,削则削。

毛笔早在春秋时期就有。

后世也出土有大量的文物。

他要打的不仅是匈奴!

而是所有的胡戎部族!

大月氏,东胡,林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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