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赵王赶走,始皇拜我为丞相

《被赵王赶走,始皇拜我为丞相》

第65章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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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陈就去上郡好好历练。

最起码是保住了性命。

朝会各自散去。

王绾走的则相当慢。

他也知道公孙劫的性格。

“吾等遵令!”

群臣皆是抬手作揖。

他们知道,公孙劫是认真的!

王绾看着远处,长叹口气。这回奴市主被废,他还得赶紧派人接替。如果手慢了,兴许就被人取而代之!

在闹市中先黥面,割鼻子!

砍断四肢!

腰斩!

众人脸色皆是一变。

知道的人并不算太多。

但王绾脸色则不太好看。

此次或许并非是在针对他。

可真就有这么多巧合吗?

南市的奴市主就是他的人。

每年盈利以数十万计!

结果就被判以磔刑!

枭首弃市!

小奴一家已很是不易。

险些落到全家死绝的境地!

若不严惩,如何能正秦法?

在秦国掳人买卖,就是死!

因为咸阳南市的奴市主是他的人!

公孙劫这是故意找他麻烦不成?

“吏者,民之所悬命也。吏良,则法平政成。而治吏得人,则吏无不治。”公孙劫看向他们,“还望诸公记住本相今日之言,并且告诫属吏。只要本相一日还是秦国丞相,就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贪官污吏。不论他此前有天大的功劳,必以律令绳之!”

就算是王翦女婿,也照样抓!

但是……王翦却感谢了公孙劫。

小错容易变成大错。

他真能干出这些事来!

他眼里是容不得任何沙子。

如果说秦始皇为了党争,还会允许些小错。只要别太过分,他都不会追究。可公孙劫却完全不同,丝毫不怕得罪人。他抓人从来不看对方的背景,发现一起就处理一起!

第65章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 (第3/3页)

但其害死太多人,影响恶劣。

所以罪加一等,就判俱五刑!

顾名思义,就是五种刑法合起来。

买家和卖家皆是死罪!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奴市主是知法犯法,但念在他没有恶邻那么过分,所以就按律令判其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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