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在下面兼职的日子

《那些年,我在下面兼职的日子》

第803章 斗战胜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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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主意的人笑了笑:“只要钱到位,问题不大!”

廖父脸上浮起一抹冷笑:

“本来我打算花钱和解的,但那两个老不死的非要咬住我儿子不放,真是给脸不要脸!”

检察院最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法律专家指出,两罪名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故意:

交通肇事罪:行为人因过失导致严重后果,最高刑期为7年。

转瞬间,陈易的天神分身就出现在了廖家;

此时,廖家聚集着很多人,正在商讨解决办法。

有人出主意说: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人明知超速可能危及不特定人群生命;

仍放任结果发生,最高可判死刑。

毕竟如果仅仅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实在不足以告慰受害者所经历的惨痛;

马上就要开庭了,所以胡妈妈四处求神拜佛,祈求最后可以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陈易看完后内心的气愤无以言表,但这案子马上就会出结果,得先看人间官方怎么宣判;

“要不,咱去给明锋弄个啥神经病、抑郁症证明吧,听说能判的轻点。”

廖父眼睛一亮:“这个好!”

“咱们有门路吗?怎么个弄法?”

廖父一脸无所谓:“管他们做什么,他们能把我儿子咋样?”

“撞都撞了,还能咋的,总不能让我儿子赔命吧,我可就这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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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他们也别怪我了。”

就在这时,一位大婶也开口道;

“可是现在网络上很多人关注这件事呀,怎么办?”

第803章 斗战胜佛来了 (第2/3页)

。”

但令人欣慰的是这次案件的核心争议——罪名定性,警方最初以交通肇事罪对廖明锋刑事拘留;

但后续调查显示,其主观心态可能涉及“放任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判死刑,那么胡妈妈就得偿所愿了,用不着陈易出手。

不过,廖明锋这个态度嚣张的父亲,还是可以出手惩治下的;

老东西,竟然把自己儿子撞人说成是天灾?这特么是在侮辱头顶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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