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说的事”
沈芙想了想,正色道:“我并不想瞒你,想让你做这件事,我就应当以诚取信。”
“我不过是一个闺阁女子,仗着针术有了些小小的名声,这名声就像是早晨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会干涸。”
“你若是有心便会知道,我在外家住,但终究是要回沈家的,我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白无常顿现同情之色。
沈芙又道:“近来进城的流民是不是越来越多了”
“是,但是京兆尹还不打算管。”
说这话时,还有些愤愤然。
春梅和小蝶便退了出去,站在外面守着。
两个人在里面商议了近一个时辰。
期间,沈芙还将春梅叫了进来,让她将怀中的银票留下了二百两,其余的全都给了白无常。
临走的时候,白无常犹豫了一阵,才笑着道:“以后沈小姐不如唤我白杜若好了,虽然才相识不久,我却觉得和你认识了十多年了。”
沈芙前世还未曾和这样的人交过朋友。
女子一愣,也跟着笑了。
的的确确是喜欢管别人的闲事。
路见不平拔刀刀相助,不就是因为喜欢管闲事吗。
沈芙并没有说什么好听的话,但是在白无常听来,却觉得非常的入耳。
这天下最懂她的人便是面前这个小女孩了。
她不喜欢别人对她的那些夸奖。
“所以,我的力量微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帮助流民也有所图。”
沈芙顿了顿。
“并不会像你这样全是出于一颗真心。”
听了这话,白无常并没有失望,反而伸出手去握住了沈芙的手,“你这样说了,我才敢真的放心,既然话都说清楚了,我们就好好商议一番。”
沈芙点点头。
春梅和小蝶的眼睛都瞪得圆圆的。
原来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假扮男子的瘦弱女子就是长安城中闻名遐迩的侠盗白无常。
这
对于无知的妇孺来说,惊吓远胜过惊奇。
若是知道大小姐是来见这位侠盗的,她们一定会牢牢抱住大小姐的腿。
倒是宇文燕交往了不少侠士。
她也知道这样的人就喜欢旁人以诚待他,处处给他做颜面,就觉得被人以国士待之,也愿意用性命来成全以国士报之的佳话。
“好,白杜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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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更不喜欢旁人将她当成是朝廷通缉的飞贼。
沈芙将她当成是一个热心的喜欢管闲事的人,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好。”
天下那么大,做官的那么多人,难道都要指望一个京兆尹负担起来所有的事吗
流民不是一个京兆尹的责任。
当然她也管不了。
沈芙叹口气,“这哪里是一个京兆尹能管的起来的。”
都说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但是
第九十一章 倾盖如故 (第1/3页)
“怎么个不一样”女子板着蜡黄的脸,扬着描画的粗黑又弄得乱糟糟的眉毛,等着沈芙给她一个答案。
沈芙笑了。
“喜欢管别人的闲事。”
哭着求着不让来。
但是,沈芙和白无常压根都不看她们。
“所以,我想你应当很乐意管这样的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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