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良饿醒了,刚醒就又开始往外跑,才跑出洞口就又开始大惊小怪,只是这次他没敢瞎叫了,而是惊的说不出话,直到太阳将他晒醒。
血腥味加臭味,以及大自然的味道,混合而成的一股怪味成功的刺激到了余良的胃。余良有点开始嫌弃自己这幅模样了,可惜什么好办法解决,而且周围还有有少动物的骨骸。
“也不知道这些毛皮能不能剥下来做成衣服穿,被僵尸咬过的动物毛皮会不会有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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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良有点嫌弃自己的心思了,在这种情况下还爱挑剔,有能用来换洗的衣服已经很好了,虽然料子不是特别的好,但至少是真皮啊。
幻想自己能在这个地方干出一番事业,现实是连个毛皮都剥不好,还帮别人称帝,简直是想太多。
剥到手脚酸疼才剥完一只老虎的皮,而且还是那种被自己割坏了的毛皮,连想找个地方清洗一下的心情都没有了。
这么破没针没线留着有鬼用啊,不对好像可以当床单啊,大热的垫毛毯我怕是疯了,存着过冬算了。
“这是什么?阴阳术?”不会真要我学吧,不学活见鬼,学了天天见鬼,有一技之长总比没有好,也不知道靠不靠谱。
第六十二章 阴阳术 (第1/3页)
抽了疯的余良拼了命的在哪里装自己下午做的木栏杆,可惜怎么撞也撞不开,直到好不容易撞开门,却又被洞口的景象吓晕过去。
余良的尖叫声成功的为余子杰引了一顿非常丰盛的夜宵,余子杰发现自己挺喜欢月亮的,月光撒在他身上他觉得好温暖好舒服,不像太阳老想要他命。
有了昨天的经验,余子杰今天没有傻到继续伸手去摸摸太阳光了,而是很聪明的为自己在洞穴最里头挖了个土坑,为了不让爹担心还往坑里放了一层厚厚的干草保暖。
抱着老虎的烂毛皮和破书回了洞穴,找到小温泉清洗好自己洗毛皮,直到整个洞穴被一股血腥味给填满了,余良这才抱起毛皮和破书往外走。
余良不清楚书的材质但想来应该能防水火吧,不然书名干嘛起的这么无语,连个简介目录也没有。
“大自然的清洁工,说的就是我啊。”削了根最大的竹筒当锄头使用,挖坑埋骨头,血腥味会被风带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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