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周山

《不周山》

第四十六章 议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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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乃‘前见全明之赏,后则见必死之刑’。兵法有曰:‘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对士卒要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不平则不若不赏,不均则不若不罚。进有重赏,退有重刑,行之以信,不信则不若不行。且赏不逾时,欲卒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延,欲卒速睹为不善之害也。杀一人千人惧者,杀之;赏一人而千人喜者,赏之。诸如此类,诸位但要切记,正人先正己,正如《三略》曰:‘以身先人’,是也。

其四为师多务威则卒诎,少威则卒不胜。在下不敢苟同那十七条五十四斩,不可动辄得咎。要赏有轻重大小,罚有三六九等,量刑处罚,当罚则罚,不当罚则不罚,乃为将之道。兵法云:‘执戮禁顾,譟以先之。若畏太甚,则勿戮杀。示以颜色,告之以所生,循省其职。大捷不赏,上下皆不伐善;大败不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乃实例也。

其五即以首级记功一事,吾欲废之。杀敌者取首级,自古有之。然战机稍瞬即逝,若竭力杀敌,便可多杀,取敌首级乃空耗良机。若设专取首级士卒,亦是徒费战力。可更为以伍、卒、队为计功根本,先记战果,后记战功,自不会乱,亦绝杀良冒功之事。”

众校尉听罢,皆默然,便有暗自检点过往谬误之人,面露愧色。

赵武见诸校尉俱默不作声,知皆听在心里,便不再谈这军规之事。招呼众人吃喝。

众校尉哪里有心吃喝?草草吃些酒食,便静待小将军离席。

赵武见状,只好道:“诸位吃完,便可离去。不过,虎威军南至蒲解,北至西京,五袭金兵,夺战马,取砲手军,金兵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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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议军规 (第2/3页)

,徒增士卒损伤,得不偿失。金兵伤残,枉杀之,是为不仁。他日踏入金国土地,必遭其同宗报复,枉自折损士卒,乃因小失大也。故兵法称‘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金兵请降,屈杀之,是为不义。兵法曰:‘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这不智,不仁,不义之举,敢问虎威军的仁义何在?岂不等同金人乎?”

“岂不知吕蒙袭取荆州,关羽部属纷纷背蜀降吴之事?所为何也?以小过斩杀亲兵,覊縻其心志矣。故而,不杀降卒,不杀伤卒,不杀弃械之卒,为本军要旨,应纳入军规。

其二则是爱而后刑、教戒为先。兵法云:‘先亲爱而后律其身’,孙子亦曰:‘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故爱惜士卒为先,军法从事在后,有先方有后,但只有先而无后亦是不可。是为难用与不可用也。兵法又曰:‘用兵之法,教戒为先’。校尉爱惜士卒,经由训教,士卒视校尉为兄长,方可严罚。若无仁爱与教戒,单靠严刑峻法治军,士卒乃不服耳。故先仁爱次训教再严法,不可偏废,否则难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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