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重生

《东汉重生》

第三百四十四章 牙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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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辘辘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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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牙刷 (第1/3页)

此时,各国对毛笔的称呼都不同。吴国(后世的江苏)叫“不律“,楚国(后世的湖北)叫“插(竹)“。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律称为“毛笔“。而白居易称笔为“毫锥“,《寄微之》诗云:“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用的毛笔,相传是秦朝监督修筑万里长城的将军蒙恬首创。当下还有知名的“蒙笔“,又称“蒙恬精笔“、侯店毛笔。但是毛笔的发明权不能全归功于蒙恬一人。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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