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臣贼子

《乱臣贼子》

第十一章 吕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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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身地前几天,吕布地马大概是无意间吃了些长在牧草中的毒草,上吐下泻地,他这匹马是拿大笔财货和胡人换的名驹,平日里操练得好,简直能当胳膊似地使唤,骑将的马就是命根子,得亲自调教,否则人不知胯下畜生的习性、速度、爆发力,马不懂得主人的习惯和指挥,对战时武艺都得弱上两成。

吕布急得直骂娘,叹气说只能换匹坐骑了,严苓也不去劝,当天就搬床铺盖去了厩栏,连着三天没怎么合眼,隔半个时辰就擦次身,不能让马在病中再受了凉,拉次肚子都不嫌脏,拿手抓起来试试稀稠,看病情有没有好转,要不要加药或者减量。

“让下人去干,你这像什么话?”吕布还来劝。

“不准乱讲,”李臣气得作势要打她。*****“退一万步,就算行走不便。去哪我背着你,咱疤脸汉背个跛腿婆,正相配。”

这即是调侃又是承诺地话,让雉娘地心安稳了许多。

不过躺着不能动也是苦呀,小媳妇儿劳动惯了,闲着只觉身子发痒,幸好还有严苓陪她扯扯闲话儿。

和他比起来,平日里所见地年轻后生,都像群还没长开的毛娃娃。

就是嘴唇有些薄,紧抿起来像条线,命相里说这种人心性歹,不记恩,但严苓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这就是自己的归宿了。

嫁过去后,严苓无比念眷这个洋溢着安全感的汉子,吕布也是疼女人地,不论在外头多么粗横,说话多么大声大气,回了家,声音和眼神就柔和了起来。

更多的时候,是雉娘听严苓说。说那些美好地往事。

严苓嫁给吕布时,才是个豆蔻年华的闺女,黎民百姓家地姑娘都早熟,她已经懂得甘甜苦辣,知道该力所能及地帮爹娘的忙,也隐隐晓得了男女之间的区别和情爱。

而吕布是个三十出头。死了嫡妻带着拖油瓶的老男人。

近二十岁的差距太大了,娘还为此哭过鼻子,埋怨爹贪图那十只羊的彩礼,对方又是个雄赳赳的武夫。哪里知道怜惜人?

“我有什么法子?”爹闷坐在门槛上,“老大都快十八了,家里还凑不起聘礼钱。”

那时候吕布家境比起来普通人还算敦实,祖上当过边军校尉,置办了些产业,出塞后还有个小牧场,但也只是个乡下土豪,后来听闻新上任的并州刺史丁原有意募兵拜将,在治所晋阳贴了英雄榜,吕布就有些心动。

毕竟比起守着一亩三分地过日子,还不如投军上战场,立下功业封得侯爵,才不辜负了上苍赐予的雄伟体魄,无双武艺。

要是换了寻常女子,肯定是不愿意自己男人冒险的,宁愿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太平日子,但严苓却支持,在她心目中,夫君就应该如草原上的苍鹰,翱翔于漠漠穹苍,让全天下的人都知晓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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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旁人没我这么细心,”严苓说,“夫君你去休息,把气力养到十成十,到时刺史大人沙场点将时,能一举夺魁。”

没多久,在悉心照料下,马儿的病也好了,精神抖索得紧,吕布也在晋阳威风八面,一张铁弓百步外连中靶心,最后一箭力度之大,竟然将木靶子射得粉碎,轰然倒地,惊得丁原直呼英雄了得,不但委以重任,还收了他当义子。

“我能有今天的威风,当日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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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片双层绸布,遮着胸前后背,这是胡人传过来的穿法,叫“两当”,是严姐送给她的,汉家婆娘的亵衣习惯于裸背,只包住胸脯肉肉,她有点不习惯,总觉得背脊上怪怪的。

腿已经寻郎中看过,说是骨头没有碎,能养好,伤口处拿药膏敷着,上了香桃木夹板——桃乃五木之精,主升发,活气血养骨肉,又兼得木质细腻光滑,不会摩破皮肤,常被用来医治骨裂,固定肢体——这几日伤腿又麻又疼,难受极了,这是好事,说明筋脉没断,血气尚还通畅。

人在病中就是喜欢瞎想,有次她偷偷问李臣,“如果我腿真瘸了,该怎么办?”

并州边陲的婚嫁彩礼多为牲口,牛羊等物能当钱财使用,十只羊对一般人家而言,相当奢华了。

当时吕布在九原郡已有了些悍勇地名气,邻里间聊天时提起他。都说是个身高九尺。体胖如山,满脸钢须的黑脸汉子。因此严苓怕得缩被褥里直抖,如果不是念着大哥有了羊。就能娶上嫂子,她真想逃走。

但当她第一眼看到吕布时,心就不听使唤的瞎蹦起来,一点不显老,也不似传言中的那种鬼怪凶相,长得英武,有种轩昂的豪气,让人觉得,他就是棵树,能帮你避风挡雨,跟着他,不论是风霜雨雪,还是塞外的吃人野狼,什么都不用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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