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我是你

《三百年前我是你》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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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满脑子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

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于那么迫切。”

“也许。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

至此我发现宋词对元歌的敌意并不是元歌所以为的那样,因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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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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