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咱又不是生活在十年代,整个京城饭店多的是,为啥非要去老莫呢?
本来以为音乐会是最好的载体,可惜,音乐圈太过现实,现实到即使身为重生者,沈临依然觉得无力。
从始至终沈临都没有想过自己具体要朝着哪个方向展,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擅长的东西无疑是娱乐圈的那套,但问题在于,沈临并不觉得,自己应该把重新活过来的这辈子都浪费在影视圈子里。
以曾经有两个把自己头全部剃光的人互相问辩论,你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尼玛,真尴尬!
“喂,对,我是沈临,是陈先生?行,没问题,那就明晚咱们老莫见。”
打电话的是陈羽帆,‘羽·泉’的那个陈羽帆,也就是白百合的丈夫,估摸着是想跟沈临谈论下‘黄小仙’的问题。
然后又被群好事的崇拜者把这句话当成了应该用生的经历去回答的话。
沈临当然没有那么无聊,对他而言而言,经历过将近三年的‘雪藏’之后,痛定思痛,他决定改变自己的些为人处世方式,他可是重生者,上帝的宠儿!
既然老天给了自己个重新来过的机会,难道不应该用摧枯拉朽路碾压的姿态去打破所以横亘在自己面前的阻碍。
让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见鬼去吧!
他觉得,如今的自己,已经重新踏上条不同的命运之路,从现在开始他将要面对这个世界出属于他自己的声音。
“哎!有个明星当老公还真是省事,什么事都能让他出面!”
正感慨着呢,手机又响了,这次是马司令,也就是纹章的老婆,约得也是饭局,地点还是老莫。
这两家是商量好的吗?
第七章 角色问题 (第3/3页)
只是小打小闹,但依然攒下了不菲的身价。
当初为什么非要参加选秀呢?
除了想要体验下明星的光鲜亮丽,难道就没有想向世界声,顺便拯救下日趋沉沦华语音乐的念头吗?
“iamthe……”
看了看四周,沈临决定不管不顾了,他要学习暴君詹姆斯卡梅隆!
才喊了半,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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