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不是以尚书的身份又如何,是以尚书的身份又如何?难道邓县尉还怕老夫从中作梗不成?”长孙无忌见邓同达有意如此说,不由的脸色一沉,说话语气也加重了几分,但求到人家手里他也还是压住心底的怒火没有直接斥责邓同达。
“长孙尚书,令公子的事情下官也是秉公办事啊,只因他杀人的过程被长安县衙的捕快你府上的家仆张贵亲眼所见,下官也是公事公办不能徇私枉法。”邓同达一脸为难的说道,根本不因为长孙无忌刚才语气不善就跟他冷眼相对,“只是....此案已经审理完毕,案卷已经归档,誊抄的一份上报了刑部,等刑部批复之后就可以行刑。所以,长孙尚书要想阅览卷宗,如果不是以吏部尚书的身份的话,只能先上报刑部批准方才能够有权阅览,不然下官也没有权利私自将卷宗给尚书。”
因为《唐律》规定:凡是案件牵涉到朝廷命官的亲戚家属,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他需要规避。所以,邓同达如此说就是想告诉长孙无忌,杀人的是你的儿子,你身为朝廷的吏部尚书不能私自参与此案,你需要规避。
“老夫明白,那邓县尉总该告诉老夫案情审理的怎么样了吧?”长孙无忌在邓同达面前处处碰壁,他知道邓同达不可能告诉他审理的过程,所以直接跟他询问结果。
“按大唐律令,令郎所犯故意杀人罪,本该判处斩刑。但因他被人所挟持,杀人属于自卫过当,又因当时他惊吓过度,导致行为失常,以至于做出杀人的举动并非他自己的本意。所以,下官结合上述诸多原因,特免他的死罪,改刑发配流放岭南。”邓同达缓缓说出了自己的审理结果。
“已经结案了?”长孙无忌“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此时他再也忍不住自己内心的愤怒,斥责邓同达道,“如此大案怎么能草草了事?邓县尉也太不负责了吧。”
“长孙尚书,令郎杀人现在有人证也有物证,证据确凿,下官也是按照大唐律令办事,还望长孙大人慎言。”邓同达此时也不再装作卑躬屈漆的样子,一脸正气的回道。
ps:(此处的唐律是《武德律》,不是《贞观律》,《贞观律》是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以“宽简”、“平允”和“画一”为原则,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637年)正月才颁布执行《贞观律》。)
第一百六五死章 尚书之怒(第一更) (第3/3页)
明白。因为他知道这是栽赃陷害,是对自己的打击报复。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样他最清楚,虽然很纨绔,但还不至于会在那种下流的地方杀人,再说即使他杀人也不会亲手为之。所以,他认为只要了解事情的始末,查出疑点就可以为他销罪。可是,此时听到邓同达对长孙涣在菊花楼的的描述后,他再也忍不住自己愤怒的情绪,甩手将桌子上的茶杯扫在地上,“岂有此理,我儿岂能做出这种有悖伦理的勾当?”
“邓县尉,老夫想看下你们审理过的卷宗。”长孙无忌怒气不减的说道。
“喔?”邓同达一惊,“长孙尚书是奉了朝廷的命令来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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