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危险时,为了避免自己的人身利益受到侵犯,当事人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损害他人利益以保护自己的行为,而不需要在事后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以这样的法条为背景,所描写的悬疑、推理和影视作品可说多不胜数。什么自己重要的人曾经在遇难时被同行的人抛弃、甚至为了自己逃命而将他‘害死’。在法律无法惩戒那些罪无可赦的罪人时,只能由自己推动审判的巨锤。
能够让那么多创作者不怕‘撞题材’都要把这些作为核心写进自己的故事里。不正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尽管可能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不常见到,可是实际上并不是绝无仅有,反而非常能体现真实的人性么?
正因为能够主动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人是那么地稀有,所以做了这样的事情的人才能被称为英雄。而那些英雄的事迹之所以看上去听起来都那么地神奇甚至离奇,除了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一三八、女仆什么的果然还是最好了 (第2/3页)
些奇迹乃至于‘神迹’,往往都是由一些自我牺牲倾向特别明显的英雄人物所创造。
不说什么人性本就自私,那的确就是生物本能赋予人类基因中,为了延续自身、延续种族而主动给予人们的趋吉避害的潜意识。能够对抗这种基因中铭刻的本能的人,可并不像某些光会张着嘴说话根本不曾经历过任何事的人所讲的那么简单,什么所谓‘人之所以为人,而与兽类不同’,让说这些话的人自己去试试站在悬崖的边缘代替不认识的陌生人掉下去丢掉自己的性命,能做出来的人,才配说那些风凉的言谈。
人在危险的时候首先保护自己的生命,这是就连再讲究人性的现代法律都承认的没有过错的基本权力。那种让不少闲着没事上网瞎逛的人看了觉得没有道理的‘紧急避险’法则,之所以能在国际上广泛的被接受,就正正说明了大部分不是仅仅坐在安稳的地方发散同情心的专家,都认同人类的确是有着保护自己的本能的么?
阅读续,梦醒千年最新章节 请关注舞文小说网(www.wushuzw.inf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