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征服史

《南亚征服史》

第九章 冲突的开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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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一百多年前就来到印度西海岸,在这里陆续建立了三个殖民据点:古杰拉特的狄乌(Diu),马拉特的达曼(Daman)和孟买(Goa)。1642年,葡萄牙将孟买作为嫁妆赠送给了英国王室。

马拉特(地区)差不多算是印度最早接触欧洲文明的地方,它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罗马人与大汉帝国的贸易往来,这里是罗马商人东方贸易(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中继站。

马拉特人大多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主要信奉婆罗门(印度)教,种姓制度甚严,分为三大部分,即阿斯尔(马拉特)、贡毕(马拉特)和贡格利(马拉特):阿斯尔马拉地人自称是上层刹帝利的后裔,过去多是封建地主和王公贵族;其他两部分被认为是下层马赫拉塔人的子孙,历来当农民、牧民、仆役和兵士。三部分人之间原则上互不通婚。

也许是头脑中灵光闪动,许进臣觉得,管理雇佣军和管理土匪有很大的相通之处,土匪头子用什么手段将一帮土匪禁锢在自己身边?

注:

以西德梅尔《文明》系列的描述,莫卧尔的政体为强势政体。以蒙古为例,他们的关系是:黄金家族(孛尔只斤部?)是所有蒙古(部落酋长)王公的主人,蒙古王公是所有牧民(普通蒙古人)的主人。

马拉特境内土邦林立,土邦内部文武官员职务世袭,军事上采用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的骑士采邑制度,财政则主要依赖粗陋的包税制,南北土邦主分别效忠于比加普尔算端国和莫卧尔帝国。

1646年赖加尔的土邦主西瓦吉率众起义,反抗伊斯兰的教化(和统治)。赖加尔处于莫卧尔和比加普尔势力范围的中线,原属莫卧尔,但三王子不在,留守德干的莫卧尔军担心挑起与比加普尔的战争,不敢轻举妄动。

三王子回到德干行省,也不愿意为了这个反叛的土邦进军敏感的缓冲区,派遣部分军队进驻附近的土邦,防止起义的蔓延,然后将征服的利刃斩向高尔康达。

现在,比加普尔算端国也被攻灭了,解决马拉特暴乱的时机也到来了,忙于夺嫡之战的三王子将这个任务交给了雇佣军。

“马拉特人一直不服我们的统治,让雇佣军的血腥手段教会他们明白,曾经的莫卧尔统治是多么的温和。”三王子对自己的部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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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许进臣和佣兵的希望落空了,三王子虽然他很希望利用雇佣军磨快自己的刀子,但他更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军中出现明军士兵而落人口实,毕竟他是以这个借口讨伐四王子的。

三王子将雇佣军留在了德干,协同地方军讨伐马拉特人的起义。

马拉特在德干行省西面,比加普尔以北,与古杰拉特中间隔着堪帕德海湾。

马拉特叛乱一直是莫卧尔头疼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宗教冲突,对于不信教的莫卧尔帝王(比如阿克巴)来说,这有些不可思议,但伊斯兰封建主和马拉特高等种姓的关系,的确是伊斯兰征服者永远无法调节的矛盾。马拉特人早在十三世纪以前就有了自己的文化(文学书籍),宗教信仰已经和马拉特文明紧密连接在一起,而不像恒河流域,太多征服者轮流施暴,早就失去文化上的贞洁观了。

对于野蛮落后的土著军,佣兵们都不怎么放在心上,但明明有机会入城劫掠,却被分配到穷乡僻壤与一帮穷光蛋拼命,雇佣军上下还是很有意见的,不少发够财的佣兵已经没有兴趣继续作战了,执意接触雇佣合约。

许进臣清楚解决佣兵“散伙”问题的关键是想办法掏空他们的钱袋,否则,有钱没处花的佣兵是无法用合约强制约束的,他起初打算通过拖欠军饷的方式“挽留”佣兵,但佣兵们的主要收入是战利品,这种方式除了造成佣兵的更大不满没有其它作用。至于其它的办法,军法的约束力只能暂时压制佣兵,一不小心甚至可能引起反噬;用国家大义,约束明军或许还有点作用,佣兵大多是些粗鄙的汉子,虽然不至于野蛮到“拳头大就是长官”却也绝对没有文明到“爱祖国,爱人民”;至于笼络人心,许进臣只学会漫天撒银子,而这种做法和饮鸩止渴差不多,佣兵们的意思很坦白:“有了钱,还做球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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