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连连点头,他正是此意。自己没有本事,只能一辈子待在山里面,可是小孙子逐渐长大,不能一辈子都活在山中,要让他看一看外面的世界,长长见识,至少去外面的世界谋个生计也好。
总之,比待在山里面不知强了多少倍。
老人从不奢望狗杂种能够飞黄腾达,只要他走出大山,去往城市中干苦力也比这儿强。
他自未来穿越至此,‘王忠嗣’三个字意味着什么?或许,他的名气无法比之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等人的名声。
也无法与战神薛仁贵的人气相提并论。
然而,真正的历史中,‘王忠嗣’的威名绝对不亚于上述之人。此人乃是隋唐第三代大将军。
“没有稻米,那便去山上采些野菇回来熬汤。”老人又吩咐道。
狗杂种迫于无奈,只得听爷爷的话,背着破旧的篓子,腰间别着一把自知的砍刀,很快便上山去了。
“急着将狗杂种支开,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PS:第一代,为隋唐开国英雄,诸如:李靖、秦琼等人;第二代,以薛仁贵为主的平定辽东、西北的名将;第三代,以薛讷、王忠嗣为首的大唐名将。)
如今的王忠嗣,不过是孩童学语的小男孩,谁又能够想到,二十多年以后,这位小男孩乃是威震边疆的一代大唐名将。
当然,此为后话,且是不说。
“狗杂种,快去将熬点儿粥米来。”
大病初愈之人,不能进食过于大补的东西,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些所谓大补之物,吃的稻米都是拿猎物与山下的居民讨还的。
李牧尘虽然受伤,可他的眼睛还没有瞎,方才便是看得出来,老人一直有话想说,又碍于孙子在旁,不想多说。
老人说道:“小老儿我一辈子没有读过书,斗大字不识一个,狗杂种的爹娘死的早,留下我们爷孙俩住在山里面,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文化人,与那些山野莽夫完全不是一类人,所以我想求求你,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牧尘便打断他,替他说完:“你想让我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
李牧尘笑着说:“就算你不说,我也一定会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的。”
这下子可是未来的大唐名将,如此埋没在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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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返回大唐 (第2/3页)
为陌生。
王忠嗣?!
李牧尘心中念叨了几遍,对于这个名字,当世之人会觉得比较陌生。然而,对于李牧尘来说,这三个字绝对可算得上如雷贯耳。
只见狗杂种露出一副异样的表情,说道:“爷爷,咱家里哪儿还有什么粥米啊?”
生活在两国交界处,常年战乱不断,百姓能够面前糊口已经不错,一家一户能够每天喝上一碗小米粥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别说喝粥了,就算连米汤都没有,狗杂种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稻米了。而家中最常见的食材,基本都是他去山上采的野菜,勉强能够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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