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高兴,我是喜极而泣!”宋子华抬起手臂擦拭一下,身上的衣衫破旧不堪甚至还有些异味,胳膊上的袖子也早已成了布条飘摆着。
“那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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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条无限山脉也并不是完全无法穿越的,在其中间就有一个天然的峡口可以穿越两大帝国。如果从军事家们的眼光来看这个峡口,绝对是个兵家必争之地,谁占据了这个峡口就等于握住了进攻对方的主动权。但是事实上在这五千年来,两大帝国谁都没有向这个峡口派出过一兵一卒去占据它,这倒不是他们不想要这个峡口,而是因为这个峡口早已被光明教所占领,兵驻扎了一个圣殿骑士团!
先不说圣殿骑士团的实力非凡,就算是没有实力,恐怕也没有那个帝国感得罪光明教的!
有了圣殿骑士团的驻扎,再加上这里地势环境还不错,于是逐渐有了居民,最终形成了一个小镇,就是大陆上赫赫有名的光辉小镇!
在这段日子中,宋子华更好死亲身体验的看到真实的狼群。它们虽然只是魔兽,但是它们的纪律性它们的集体感就连人类恐怕都比不上。无论是新来的狼群还是已有的狼群,一旦融入进来就是一个狼群。就算头狼也心甘情愿的做普通的一直从狼!一旦有从狼被袭击,其他从狼不管以前是不是一起的,都会奋不顾身的扑过去。
如果论单体,或许老虎狮子是王者,但是如果论种族,狼族当之无愧!
从血瞳那里自己得知,尖牙利爪是狼的生存利器,然而在同样靠尖牙利爪的魔兽中,狼是最弱的。如果像其他魔兽那样单个行动,恐怕早就灭绝了,所以群体才是狼族真正的生存之道。不落下一个同伴的信念就像是血液一样,遍布了每一只狼的体内。
而今天的光辉小镇人声鼎沸似乎很是热闹!
而在小镇的北面,两个疲惫的身影相互搀扶着缓缓地朝着小镇走来!
“血瞳你看,你快看,那是房屋,是小镇,是光辉小镇……终于,咱们终于看到了光辉小镇……终于看到了……哈哈哈!”双手紧握着拳头,子华激动地仰天大笑起来。
血瞳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珠,受到子华的影响,心情也激荡起来。
哈哈笑够了子华突然觉得浑身无力,跪在了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已经记不清了,这段日子自己几乎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丛林狼王也就是认定了血瞳为它们的同伴,才会如此大张旗鼓的前来营救。狼群可以战死,但绝对不会见死不救!
虽然狼群们认定了血瞳为它们的同伴,但是并不认定子华。每只从狼经过子华的时候,都会呲牙裂嘴,若不是有着血瞳在身边,它们定会扑上来撕咬了自己!这一路上走来,自己无异于一个提心吊胆的囚犯,终日呆在血瞳身边寸步都不能离开,哪怕是吃饭睡觉,甚至是小解……
“怎么了,咱们走出来了,你不高兴么?”血瞳蹲下来拉着子华。
第三十四章 乞丐 (第1/3页)
在广阔无垠的安联大陆上,人类有记载的历史已经超过三万年了!在这三万年中,人类一共有着三次统一,最近的一次就是由法兰大帝在万年前所建立的法兰帝国,但五千年之后这个庞大的法兰帝国分崩离析,分裂成了四个帝国。其中一个帝国因为王族血统和国度的关系沿用了法兰帝国的称号,但是规模和实力却相差甚远!
分裂后的四个帝国相互已经快要五千年了!在这段悠长的岁月中,各个接壤的帝国之间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纷争从而导致战火燃烧,但也有两个接壤的帝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次纷争,那就是法兰帝国和格兰帝国!
这两大帝国之所以能够保持五千年的安稳不发生任何一次矛盾,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国土分界线是以整个无限山脉来划分的。无限山脉山势险要且高耸入云,只有少数的强者才能勉强到达山顶,对于数量庞大辎重繁多的军队来说想要翻越无异于登天,所以在这个边界上,两大帝国甚至连军哨要塞都没有一个!
当日快要走出无限郊峦的时候莫名遭受到数不清的狼群围攻,山匪都被咬死撕扯,就连麦利金也在狼群的围困下被血瞳偷袭得手死于非命!当时自己都吓傻了以为死到临头了,只能浑浑噩噩的瘫在地上等死。哪知道消灭完了山匪狼群竟然停了下来,那只丛林狼王竟然朝着自己这边,冲着血瞳不停的嗅着低吼着,而血瞳也吵着狼王低吼着。
接下来的事情甚至连宋子华都不敢相信是真的,这只丛林狼王竟然要亲自带领着这无数的狼群护送血瞳走出这无限郊峦。因为担心指示麦利金的人在官道上再次截杀,所以血瞳和自己商议后决定放弃近在咫尺的出口,转而横穿这无限郊峦从光辉小镇直接进入格兰帝国!
成千上万只丛浪浩浩荡荡玩若是潮水一般,所过之处百鸟惊飞万兽奔逃。虽然以前每到这个大陆之前自己看了不知道多少气势宏大的战争片,但是这么亲身体验后还是这种浩瀚的气势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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