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

《野蛮生长》

第4章 原罪 3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另一方面,我觉得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不了了之实际上是最明智的一个方法。所有的所谓“原罪”,如果是原始积累那一段,特别是在《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银行法》等很多法律出来以前的那些事情,到现在法律上追诉期都过了,也就是说当时就算是有罪,现在追诉期也过了。今天即使想给他定罪,从法律上讲也不太可能,因为1993年以前连《公司法》都没有,说他抽逃资本金,他抽逃什么?按照现在的《公司法》,抽逃资本金最多判5年,追诉时效也就5年,所以今年还要说1993年以前他有“原罪”,抽逃资本金,当时顶多也就判他5年,何况此事早就过去了。所以不了了之最好,因为不了了之就是依法办事嘛!

另外,凡是追诉期没有过的,那么按照今天的法律,谁撞到了,那就逮谁,也不用赦免,就当“现罪”而不是“原罪”去惩办好了。比如有人有合同欺诈的嫌疑,按照今天的办法,只要有人起诉就得办,没人起诉国家也犯不着搞运动、强行清理、将哪一年以前的涉案企业全部抓起来。有人起诉,那说明你不是惹的国家,你是欠了别人,有人追你一直追到今天,法院该受理的就受理,按程序依法追究。总之,没过追诉期的,和其他任何犯罪一样,有人起诉法院才受理。这个对国家来说就叫做依法办事。

历史的天空

面对“原罪”的纷扰,实际上需要一种历史的大智慧,要从一个更长远和更宽广的视野来看。比如,把改革开放的历史放到100年的背景下来看,我们现在这个改革所要解决的根本变革,就是要把经济运行模式从单一的公有、国有,转化为私有、民营为主的市场经济。这么大一个转变,实际上就牵扯到一个财产的腾挪问题。人类历史告诉我们,这种财产的腾挪或财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只有三种形式。一种就是战争和暴力,比如从1921年成立起与国民党打到1949年,28年的斗争,中间还有抗战,死了几千万人,才把私人财产从国民党官僚统治集团即四大家族手里,转移到领导的国家来,从私有变成了公有和国有。这是一种财产转移的方式。

第二种方法,是意外的馈赠。比如欧洲的小公国的国王互相赠送,乞力马扎罗就是德国人和奥地利人送给法国人做生日礼物的。但这种馈赠,在历史上很少见。

第三种财产转移方式,就是通过市场和交易,通过民间千百个分散的行为,合理却不合法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章 原罪 3 (第2/3页)

年;现在要来清算“原罪”和“第一桶金”,就等于是对改革开放巨大成绩的否定。之后,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出面说,政府不主动扩大“原罪”的争论。所以目前“原罪”问题就不讨论了,这个事情就变成了不了了之。

暂时是不了了之了,但总体来看,或者从民营企业发展的过程来看,随着每一个阶段的不同,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急剧转型的社会,随着财富积累的进度越来越快,我们的传统文化、习惯,包括我们意识形态领域里沿袭下来的一些说法,会不断地挑起对“原罪”问题的讨论和对“原罪”的再追究。所以在中国,财富的创造和积累,始终潜伏着一些威胁。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求生之道和解决之道呢?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个方面是企业自己,在面对这个问题时,要坚持我们曾经提过的“四化”,就是“资本社会化、公司专业化、经理职业化、发展本土化”。用这个“四化”使你的自有资本金得到充实,同时让公司在一个专业领域形成自己的竞争能力,再培养一个好的团队,然后认真地经营企业,坚持在本土市场成为强者。我坚信,只要按照这“四化”走,“原罪”的绳结就可以解开。

阅读野蛮生长最新章节 请关注舞文小说网(www.wushuzw.info)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