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侯

《北侯》

第二百零二章 科技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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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研究人员的积极性问题,真正能塌下心来搞研究的人,财富看得相对是比较淡泊的,更重要的是事业上的成就感与荣誉感。权属虽不属个人,但发明人却可署个人的名字,当然重要贡献者还可授予名誉职衔等,同时提供较为优裕的生活保障。

再有就是提倡学术民主,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学术民主,在建国初期,学术风气还是不错的,虽然专家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有些人确实是冤枉的,但也形成了平等民主的风气,连普通技术员都敢于阐述己见质疑权威专家。但在后来,这种风气已难以想象,人们更习惯用“学霸”来形容某些专家教授,抄袭作假早成为学界风气,如此的学术风气如何能够实现创新?

但在这方面,明朝是有着良好传统的,各地蓬勃发展的书院,游学与辩论是非常普遍的事,一个书院的建立,往往就是因为名儒讲学讲会探讨自发形成,阐述己见质疑问难自由辩论已是蔚然成风,主题也从经学向时政发展。

大明皇室的所有收益,全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接受朝廷督察院与民众的监督,如此就有了道义的力量,虽然是与民争利,却能让这种利益更好地再分配给民众。同时这种“为民谋利”的目的,也让研发人员有了道义感,具有了一种历史使命,精神的力量有时是不可小觑的。

崇祯有感于后世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总是受制于西方欧美发达国家,每年缴纳着百亿千亿的专利费的同时,仍然是备受指责,一旦有了点技术进步,就被指责为剽窃侵权。民族自信心的不断损伤,这种损失是难以计量的。

如1980年代中国在自动化控制方面本是处于国际前列的,却有些不自信地让日本人来给做评估,评估结果可想而知,“日本人剽窃了技术,中国人终止了研发”;结果十年后中国引进成套设备时,发现这就是十年前某研究所的科研成果时,才翻然悔悟过来。

也正因这种血的教训,所以李从年才这建议书中,提醒崇祯,而崇祯也下旨追加了一掉:“他人的发明应用,不能包含大明皇室。如要应用,其发明必须获得大明皇室,他人可以有偿使用,但需付出干股或费用,盗版者就将罚个倾家荡产,株连九族。

此时是大明崇祯七年,时值之际。大江南北,尽是落木飘零,黄河上下,一片萧瑟光景。 却说湖北平阳府境内有一座小镇,在这小镇的西头摆着一座客栈,招牌尚显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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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名义提出,却让他费尽了心思,皇家直接去研发这些新技术,一方面让人怀疑其来源,另方面最难的是,会被那些御史们弹劾“与民争利”的。

而崇祯皇帝颁布下几道圣旨:“一,大明皇家科学学院及申请者的新发明,授予有效期20年,天下人等不得侵犯。第二点,专利所获利益,全部用于用于教育等事业的建设,任何人不得挪用。第三点,20年内,如有他人应用天启专有技艺,需支付专有授权费或技术入股,技术入门费。第四点。大明皇室所属,可无偿互相借鉴应用,他人之发明,不得含有大明皇室专有技艺。第五点,应用大明皇室,必须实施新工艺,不得使用落后工艺。

这些圣旨的核心实质就是:“大明皇家科学院申请者研发的新技术,都属于皇室范围。在大明皇室范围内,因为各方都无产权问题上的纠葛与利益分配问题,无条件的社会化大协作将成为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协调沟通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这一日晚时间昂,客栈前停着两三辆马车,有数个男女来往进出。夕阳西下,霞光数道,见出一些绚烂景象。落日余晖里却赶过一辆马车来,到得店前,那车夫将马缰一拉。

车帘打开,却从里面出来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他生的清秀俊法白顶,仪表堂堂。戴一顶方巾穿一件襕衫,里面一件大黄袄子当时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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