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我的思绪飞向了玛丽-卡文迪什,因而只是躲闪地说:
“在哪一方面?”
“就说,譬如劳伦斯-卡文迪什先生的证词吧?”
我放心了。
“猜不出。你呢?”
“嗯,是的,我不久前有了一个小小的想法——现在它已经证明是正确的了。”
“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我责备说。
波洛点点头。
“首先,他的态度很特别。全家人当中,只有他能够认出士的宁的中毒症状,而且我们还发现他是这家人家唯一坚持自然死亡看法的人,要是这是约翰先生,我就能理解了,因为他没有这方面的专门知识,自然是想不到的。但是,劳伦斯先生——不一样!而今天,他提出的看法,他自己应该知道,是十分荒谬可笑的。其中大有值得思考的材料,朋友。”
“这确实很混乱,”我同意说。
“还有卡文迪什太太,”波洛继续说。“她是另一个没有说出她所了解的全部情况的人!你怎么解释她的态度?”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似乎不可思议的是她想要包庇阿弗雷德-英格里桑。然而看起来象是这样。”
“是啊,今天出现了一大堆奇怪的事情,”波洛继续说。“象那位鲍斯坦医生,那天早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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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还是——不明白——”我刚开口。
“我也不明白。我告诉你,朋友,这把我也给搞糊涂了。把我——赫卡尔-波洛!”
“可是,要是你相信他是无辜的,那怎么解释他买士的宁的事呢?”
“为什么不容易呢?我来告诉你吧,我的朋友,因为他们俩都是脸刮得光光的人。要想在光天化日之下化装成这两人中的一个,都得有演员的天才,而且脸型要基本上相似。可是阿弗雷特-英格里桑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的衣着,他的胡子,蔽住他眼睛的眼镜——那些都是他的个人外表的特点。那末,这个犯罪分子的首要本能是什么呢?为了要从自己身上转移开怀疑,不是这样么?他怎么干最好呢?把这扔到另一个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手头就得有个人。要使每个人都倾向于相信英格里桑先生是有罪的。他被怀疑这是预料中的必然结果。但是,为了使这叫人相信,还得有确凿的证据——例如真的去买了毒药,而且化装成象英格里桑先生这样一个外表独特的人,并不困难。别忘记,这位年轻的梅司实际上以前从未和英格里桑先生交谈过。他怎么会怀疑这个穿着他的衣服,有着他的胡子和眼镜的人不是阿弗雷德-英格里桑呢?”
“也许是这样,”我说。被波洛的雄辩给迷住了。
“可是,要是情况是这样。为什么他不肯说出星期一傍晚六点钟他在哪儿呢?”
“哦,劳伦斯!不,我不这样想,他一直有点神经质。”
“他的看法是,他母亲可能是服用补药造成的偶然中毒。这你不觉得奇怪——啊?”
“不,我不能说这算奇怪。当然,医生们嘲笑这种看法。可是对一个外行来说,这种看法是很正常的。”
“可是劳伦斯先生不是外行呀。是你自己告诉我的,说他起初是学医的,已经取得学位。”
“对了,这倒是真的。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为此大吃一惊。“这确实奇怪。”
“很简单。他没有买。”
“可是梅司认出是他呀!”
“对不起,他看到的是一个象英格里桑先生那样有一大把黑胡子的人,是一个象英格里桑先生那样戴眼镜的人,是一个穿着英格里桑先生那种相当引人注目的衣着的人。他不可能认出一个也许只是从老远见过的人,因为,你总还记得,他本人是在两星期前才到这个村子来的,而且,英格里桑太太主要是在塔明斯特的库特药店购药的。”
“那么你认为——”
“我的朋友,你忘了我强调过的两点了吗?第一点暂时不说,第二点是什么?”
波洛沉思着点点头。
“是呀,这很奇怪,有一件事是确凿无疑的,她无意中听到的‘私下谈话’要比她愿意承认的多得多。”
“而且,她是最不可能俯身偷听的人”。
“确实如此。她的证词向我表明了一点。我错了。多卡斯完全对。那天下午的争吵确实发生得比较早,象她说的那样,在四点钟左右。”
我好奇地朝他打量着。我原来一直不知道他坚持这一点。
“哼,为什么?”波洛说,他平静了下来。“要是他被捕了,他多半就会说了。可是,我不希望事情发展到那一步,我必须让他看到他的处境的严重性。当然,在他的沉默的背后,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即使他没有谋杀他的妻子,他还是一个坏蛋,完全撇开谋杀不说,也有他自己的什么东西隐瞒着。”
“有可能是什么呢?”我思索着说,一时间折服于波洛的看法,虽然我还是不太相信这种显然是推论的意见是正确的。
“你猜不出?”波洛笑了起来,问道。
波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叹了一口气。
“得啦,朋友,”他改变了话题,“撇开英格里桑先生不说,对审讯的证词你有什么看法?”
“哦,几乎不出我之所料。”
波洛抱歉地摊开两手。
“请原谅,我的朋友,你一定不会赞同的。”他诚挚地对我说。”告诉我——你现在认为他应该逮捕吗?”
“大概是这样,”我含糊其词地回答,因为说实在,我对阿弗雷德-英格里桑的命运完全不感兴趣,而且我认为,好好吓唬他一下对他并无害处。
第七章 还债 (第2/3页)
紧,有一个破口就会让英格里桑溜掉。”
我默不作声。他停了一会,又继续说:
“就让我们象这样来看一看这问题吧。这儿有个人,我们假定说他打算毒死自己的妻子。而他,正如俗话所说,是个靠施展小聪明过日子的人。因此,他可能有些小聪明,并不完全是个傻瓜。于是,这事情他怎么个着手呢?他大胆地以自己的名义去村子的药店买了士的宁,还编造了一个保证会证明是荒谬可笑的一只狗的故事。他没有在当天晚上施放毒药。不,他一直等到和她发生一场全家人都知晓的激烈争吵之后,这样全家人自然也就一致地怀疑到他。他也不打算为自己辩护——连点辩解的影子都没有。而且他知道药房伙计必然会出来告发的,哼!我才不信,哪有这样的傻瓜!只有精神诸乱,希望自己能上绞架自杀的人才会这么干!”
“第二点重要的事实是,英格里桑先生穿一身很独特的衣服,有一大把黑胡子,而且还戴眼镜。”
“一点不错。现在假如有个人想要冒充约翰或者是劳伦斯,这容易吗?”
“不容易,”我想了想说。“当然,一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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