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中华同盟通告倭国政府立即宣布所有倭国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这种行动之诚意予以充分保证。除此外,我方将以雷霆之势将倭国迅速、完全予以毁灭。
其实说到政治斗争何健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不过有向念恩、刘天行这样的专门政治人才,又有孙川、高翔、张志云在军事上的出色指挥,在这样一个互相完全信任的团体里何健根本不需要去考虑政治上的角力,他只需要将自己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才华完全地发挥出来就是一个最出色的总理。
看着何健表露出来的真性情向念恩会心地笑了笑,面前这个人更象是一个读人,只不过是一个幸运地能将自己的满腔才华和热情报效国家和民族的读人。
“不只是在军事上,在政治上我们需要给倭人更大的压力。我打算一《南京公告》的内容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和中国的各方代表协商起草一个和平宣言。”
七、直至亚洲和平新秩序成立,确实证据证明倭国制造战争之力量以及潜力完全毁灭之时,倭国领土上经中华同盟指定地点必须占领。其殖民利益所达之处也必须为我占领以重建新民主之秩序。
八、南宁宣言之条件必须完全实施,而倭国之国家主权只限于其本粥、北海道、九州、四国以及我方决定之其他岛屿之内。
九、倭国军队解除武装之后,将被允许返回家乡,获得和平以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与《南京公告》不同,这个未来中华同盟的和平宣言就是中华同盟对倭要求的底限。《南京公告》虽然中华同盟在内容上一直就不作出任何退让和妥协,但在外交形式上公告是可以经过协商进行修改的,这是国际惯例,公告只相当于讨价还价的开价。而宣言则不同,这几乎相当于一种宣誓性地国家姿态表露,宣誓在形式上就是不允许妥协的。
2月14日,经过两天的紧急磋商,南华和中华民国在中国南京发表了《南宁宣言》,其内容如下:
一、我方:南华共和国元首、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代表中华同盟亿万国民,业经讨论,同意对倭国予以最后和平机会,以此结束战争。
二、南华共和国、中华民国之庞大军事力量已经在对倭战争中取得压倒性优势,更多的军队、装备、弹药将源源不断地加入到对倭的战争中,准备予以倭国之最后打击。彼国军事力量受到我中华同盟猛烈打击以失去抵抗之能力,中华同盟将会以更强之决心,同盟政府一无继往地鼓励并支持对倭作战,直到倭国停止抵抗。
三、倭人挑起不义战争激起东亚各国自由力量抵抗,连续失败所得结果已经彰彰在前,可为倭国军国主义之殷鉴。我放之军力,中华同盟亿万民众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最终打击计划予以全部事实,必将使倭国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倭国之本土也必终归被全摧毁。
十、中华同盟无意努力倭国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罪犯,包括虐待俘虏、以任何暴力手段对待无辜百姓之倭国军人罪犯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倭国政府必须放弃阻止倭国人民民主趋势,为建立民主国家扫除障碍。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建立。
十一、倭国将被允许以维持其经济必需之工业、农业、商业,期于财富、物资、技术以及实物等将以折价方式赔偿我中华同盟之战争损失。日后倭国凡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必须在我方管制之下方可发展。为保护倭国民生所需之生产,允许其获得原料,参加国家贸易。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以及倭国人民自由表决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负责之政府之后,我同盟军队即考虑撤离。
487.倭国投降(3)-南宁宣言 (第3/3页)
西要发挥作用就要让全世界知其厉害!那么就必须要公开使用,何总理你觉得我们最应该用在谁身上呢?”
“对......”何健压根就没有什么凝重和怜悯的神色,他一拍大腿差点叫出声来,最后却又只是尴尬地笑了笑。
“最近我会让吕宋岛几家刚接收的化工厂转如轰炸所需弹药的生产,给倭人军事上更大的压力就能促使他们更早的投降,这样倭人70年建立的工业就能越完整地为我所用。”
四、现时业已到来,倭国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倭国陷于完全毁灭之境地,以或走向理智的和平之路。
五、以下为我中华同盟之和平条件。我方决不就次条件作出任何更改,也无其他任何一种方式。犹豫迁就,更为我方不容。
六、欺骗以及误导倭国人民使其妄图征服世界之权威以及势力,必须拥有消除。我方坚持将不负责任之穷兵黩武之倭国军国政府驱逐出世界,否则和平、安全以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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