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的使用在五代就开始逐渐兴起,到了宋代大行于世,《宋会要·食货》五七,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六日乙巳条上有这样的记载:
“令三司出炭四十万秤,减市直之半,以济贫民。时连日大雪苦寒,京城鬻炭者,每秤钱二百,故有是命······。仍令三司,常贮炭五七十万,如常平仓之制,遇价贵则贱出之。”
由此可见,大约这时政府已经设立了卖炭场。百姓们争先恐后的奔到这里来,有被踏死的,政府大惊,就命都巡检张旻派军校处理这件事,对死者家属赐以缗钱。一秤煤,值铁钱二贯五百文
按照当时的价格,麟州府给李岱他们定的煤价是定的挺低了,麟州府占了不小的便宜,不过蜂窝煤是用煤加黄泥混的,并不是纯煤,一加一减算下来,南山村其实还是有赚头。双方最后商量妥当,麟州给了杨行田李岱的文书,算是官方明确了李岱他们可以自行管理杨坎子村的权力。
从麟州回来,李岱十分高兴,麟州地处后世的榆林,其实是个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不但有西北有名的大煤矿,还有巨大的盐场,丰富的高岭土、铝土矿、石灰岩、石英砂等资源。后世还在横山地区发现了巨大的油气田。这些都能够变成钱,既然已经包税了,就可以放心的发展而不担心遭到官方的抵制,而且税费如此的低也不会给南山区域造成负担。
一千五百贯的赋税换成煤才不过六十多吨蜂窝煤,一南山村现在的生产能力不到一个月就料理好了。
第三卷第十八章 包税 (第3/3页)
是李岱提出的是人定税和农税田赋都包税却是第一次。
说实话,杨重勋对政务本就不太擅长,父亲已经病故,大哥去了晋阳,自己接手这个州刺史之位一切还没太熟悉,事情一股脑地压过来,忙起来实在有点焦头烂额。税收的事情本来都是下面官吏自行催缴,如果杨行田不找过来,他可能都不会过问。但是既然杨行田和李岱提起来他便也不能随便放开,于是当场找人去叫了负责收税的孔目官过来商讨一番,双方详细谈了一个多事成,最后确定下来杨坎子村的税费。
杨坎子村有麟州在籍户口六百零一户,丁口八百零七人,需要一年缴纳丁税一千五百贯,田赋纳粮五百石。因为流民太多,减免三成。另杨坎子村的蜂窝煤较好,取暖炼铁都用得上,可以用蜂窝煤抵丁税,一斤煤抵十二文银钱使用,有多余的麟州愿意用钱粮来买。另外南山坳处聚集流民千余,时间长了容易惹出祸端,由杨坎子村想办法收拢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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