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死了!
奔出电梯,丛小河一边疾走,一边思索着什么时候搬出公寓,不期然地撞上一堵肉墙──
“呃,抱歉。”她定住脚步,“是你?”
“丛小姐!”任淮安满脸的不置信,继而兴奋地道:“真巧,没想会碰到你。”
“是有点巧。你……”
她是很出色,不但琴艺,还包括容貌,丛小河也只遗传了三分之一。而现下,这个四十五岁的女人,比三十出头的少妇还年轻,不知是否做过拉皮手术。身材保养得当,虽然有点福态,也依旧匀称有致,难怪会让那个小小男人由拜师于她拜到臣服在其石榴裙下。
妈妈。丛小河在心底模拟着这个发音。毕竟近十年没叫了,好陌生呀。眼前人跟陌生人是真的没什么两样,自她有记忆起,这个女人就喜欢别人叫她“沈小姐”,父亲在人前也是这样称呼她的。那么──丛小河想,她也这样叫“她”吧。
“沈小姐,我已经强调过很多次了,没事不要找我。”跟她一起过?并且跟那个跟自己相差无几的男人共处于同一屋檐下?
“不了。你有事。”她推却道。
“没关系,我明天返回荷兰,是来跟朋友道别的,迟些时候也行。而且上次之后,我也很想和你聊聊呢。最近朋友推荐了好些精彩的光盘,或许可以介绍给你,就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他说道。其实,想进一步了解她、接近她才是真的。
“也好。”反正现下心情不佳,有人陪说话、聊聊音乐应该是不错的事。不过她建议吃汉堡,“这栋大厦二楼有麦当劳分店,你觉得如何?”
“你喜欢就好。”任淮安将绅士风度发挥得淋漓尽致,和心仪的女孩一起,吃什么都是有滋有味的啦。虽然只见过两次,但他早已被丛小河的冷凝气质迷住了。
排了极长的队才买到两份套餐,丛小河一边咬着麻辣鸡腿,一边吸着可口可乐。她向来不嗜辛辣食物,但今天的心情因“她”的到来显得极度不爽。辣,应该可以提升低落的情绪。
他想,他是喜欢上她了。不然不会在前两次的偶然相遇之后,对她念念不忘。其实在初见她时,他就被她吸引。这种男女之间的吸引一旦变成喜欢,便意味着一场追逐。只是他,可以追她吗?或者说,能否追到她?
他望着眼前的佳人,她的心思似乎丝毫不在他身上,她的眼神飘忽,并不曾将他的凝视看在眼底。
“丛小姐,咳,我明天回荷兰──”
“哦。”丛小河专心吃着薯条,她把一根蘸了西红柿酱的薯条送到任淮安面前,“来一根?”
“呃,好。”任淮安一阵愕然,张口吞下,缓缓地咀嚼着,有细细的小欢喜。
丛小河并不知道自己的随意之举其实十足像情人间的亲昵动作,她边继续往任淮安嘴里送薯条,边道:“回荷兰?不是要在这里开拓市场吗?”
“有点事,回去处理一下。”
“这样子。”她舔了舔沾了西红柿酱的手指,这样的小动作看在任淮安眼里真是可爱之极。
他犹豫着问:“以后,我给你打电话你会接听吗?”很想现在就留下来,只是公司的事却不得不解决。他不知道再见她时又是哪天,且先电话交流吧,追求总是从交流开始的。
“应该会,只要我知道是你打来的我应该会接的。”汉堡吃完了,可乐喝光了,薯条所剩无几,心情似乎也好了不少。丛小河擦擦手,站起来,道:“我吃饱了。你慢用,我先走了。”
“我送你。”任淮安急急道。
“你好像都没吃到什么。”丛小河转头看他。她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整个用餐过程他都若有所思的,仿佛有什么话想对她说,但又欲言又止。
“我不饿。我的车子就在附近,让我送你可以吗?”
“可我就住在楼上呀。”丛小河有趣地道。
“也是。”任淮安窘然,觉得自己像个毛小子似的,并非第一次接触女人,却表现得拘谨,实在不是平时的自己。
丛小河突然想起自己出门时的打算,便又说:“我跟我的美容师约了时间,现在已经超时,或者你可以送我前行?”不知为何,这个男人让她身心舒畅。
“ok。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任淮安喜道。
“好。”她笑,“我到楼下的大门口等你。”
不久,一辆极炫眼的高级房车开到面前,任淮安从车内探出头招呼丛小河,她跳上去,说了个地名,道:“车子好漂亮哦,你好像很有钱呢。”
“还行。”任淮安笑,将车子掉头。
“我最喜欢有钱人了。”
原来她还是个率真的人,如此可爱。“是吗?”任淮安抿唇低笑,“那么──你喜欢我吗?”
“呃?我喜欢你的车子呢。不过──”没有将他的话意完全听入耳朵,丛小河偏了下脑袋,稍作沉思状,“车身若是紫色的就更好看了。”
“那么喜欢紫色?”瞥了眼身边紫衣装束的佳人,任淮安问道。
“喜欢。很喜欢。”丛小河点头,再点头,“因为这种颜色够变态嘛!”
“变态?怎么说?”任淮安不解地问,他从未听过这种说法。
丛小河笑起来,“开玩笑的,别当真。我以前有个绘画的朋友说,纯粹的紫色是所有颜色中最难调配的。紫色可以让人死在里面。我老是参不透这句话的含义,却开始莫名奇妙地喜欢上紫色。我有好多紫色衣裳呢。”
“可以想象。”三次遇她,她都是一身的紫。紫色是极挑人的,一个不慎便会变得俗气或老气。而她,似乎天生与这种颜色契合,无论深紫粉紫,在她穿来都那么得体合宜,人衣浑然一体,生就出一种冷凝独特的气质。任淮安不禁想,他是被她的气质吸引,还是受了紫色的迷惑?
“有时候我打开橱柜,看见挂着的、堆着的深深浅浅的紫色衣服,都觉得自己好变态。呵呵。”丛小河继续道。
任淮安放慢车速,这个女子,越是相处越是受她吸引,“怎么会呢,我也喜欢紫色,同样也喜欢……”
“哎呀!”丛小河叫了声,“我到了,你在前面的路口放下我就行了。”她一边说,一边忙着松开安全带。
“好。路程好像很短。”任淮安道,他好像开得一点都不快呀,怎么一下子就到了?
“不短的啦。谢你喽,拜。”丛小河步下车子,隔窗朝他挥手。
任淮安看着那渐行渐远的娇小身影,缓缓地把刚刚被她打断的话说给自己听:“同样也喜欢你。”
“是的。”
“嗯。好。待会麻烦丛小姐和我一同去接机。”
“是。”什么麻烦她,这本来就是她的分内事。这个男人,又不是她的顶头上司,刚上班就把她命令来命令去,真讨厌。不过──算了,与帅哥共事,至少也是赏心悦耳的。
换了件白色针织无袖毛线衣,衬一袭粉紫直筒长裙,抹上浅紫唇彩,眉心轻扫,镜面上立即浮现出一个碧玉佳人。顺手将一条绛紫色的薄丝巾束在头发上,丛小河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好像是真的有做“卖笑女郎”的资本呢。
她打算到美容院去让自己更加甜美动人。打开房门──
“她”站在门口。
“我来看一位朋友。你,住这?”
“嗯。”
“我给你打过电话,你似乎没有接。”迟疑了下,他问道。
“是吗?不好意思,我没记住你的号码,以为是陌生人。”实际上,他对她而言,与陌生人无异。
“这样啊。那──今天一起吃饭?”
秦玄侧身回到办公室,然后又掉过头说了一句:“对了,虫子小姐,你今天跟昨天一样漂亮。”
“呃?”虫子?丛小河一阵怔愣,她什么时候变成虫子了?秦玄!太过分了,给她起外号!
令丛小河更气的是,她的工作竟随着秦玄的到来而加重繁忙。他经常加班,像是工作狂,而她自然也是得跟着他,任他使唤了。
所谓助理,其实就是协助整理吧?在总经办,她俨然成了秦玄的专职资料整理员。不过也好,说明除了“卖笑”,她也是会干点实事的。而且加班费非常可观,不赚白不赚,赚了又不会白赚。呵呵。
就是最近晚上老要加班,弄得她皮肤的毛孔似乎扩大了些。
任淮安看她边吃边皱眉吐舌的可爱模样,觉得有趣而不解。这个女子,总是出乎他的意料。
“呃──”忍不住地,他终于问:“你这样不是在虐待自己吗?”
“虐待?我认为这是种享受。我正辣得刺激、辣得开心呢。”丛小河再狠咬一口,该死的鸡腿,这么辣,她要虐待它!
如果可以把“她”也狠狠咬几口多好。
“你很会享受食物。”勾唇一笑,任淮安继续欣赏她丰富多变的表情。与上两次的淡漠不一样,现下的她是激越而生气的,然而同样使他着迷。
“你……”丛小河进退不是,心想“她”的速度真快。
“小河,我……”沈霓低叫,“跟妈妈一起过吧。”
妈妈?丛小河看着眼前万种风情集于一身的女人。呃,对了,眼前的美丽女人是她母亲,只是丛小河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这个称呼了,她称呼“她”为沈小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八岁还是十岁?或者更早?这个女人老是弹她的琴,父亲说她是个出色的演奏家。
没错,离婚是她提出的。那时候达民还只是她的学生,不算是介入他们家庭的第三者,她丈夫应该是很清楚这点的,但十七岁的丛小河却不如此认为。虽然是跟着她过,但从那时起便明显地排斥她,然后离家出走。
“我要出门了,沈小姐,不见。”丛小河闪出门外,反手将门锁上,也不理沈霓的脸色瞬间刷白,目无表情地冲进刚好打开的电梯门。
烦人,这套公寓不能住了。
她做不到。
她惊叹杜拉斯与她的年轻情人的爱情,但无法接受至亲去演绎东方版的老妇少夫恋。
“小河!”沈霓的声音颤抖在空气里,像她弹出的琴音,很有质感,但调子悲凉。人家说母女连心,她仅有的一个女儿却从不与她亲近。她在音乐界呼风唤雨,家庭生活却不尽人意。怪谁呢?长期出国演出,使她忽略了女儿的成长,待到她突然觉悟时,丈夫和女儿已经与她形同陌路了。
第一章 (第3/3页)
他的办公室走出来,说:“丛小姐,上午日本客户来访的事安排得怎么样了?”
“已经全部ok了。”尽管心里不太舒服,还是回予他一个微笑。果然是个合格的“卖笑女郎”,她都有点佩服自己了。
“需要用的数据都准备齐全了吗?”秦玄继续问。
她是很在意肤质的变化的。女人嘛,若非绝色,也绝对要有好的皮肤,否则会比缺少金钱更可怕。
所以,她对清丽肌肤的爱护比对钱更甚。
所以,每周做皮肤护理是她的固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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